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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3-27  阅读: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至7日放假三天,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按星期五课表上课,4月7日晚自习正常。

二、其他事项

1.“清明节”期间值班的各级领导及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防止事故发生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学院领导带班值班时间按正常值班时间安排执行。各单位假期值班表请于4月2日下午5:00前报送至学院综合办公室A102室,联系人:罗倩。

2.学生处和各系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3.后勤处要安排好食堂的有关工作,确保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的正常就餐;

4.保卫处要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5.各代管学校参照其他兄弟院校放假安排,切实做好假期期间的值班及安全稳定工作。

特此通知。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