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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开展第一届“好人好事榜、善行义举榜、党员先锋榜”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21  阅读:

学院各单位:

为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发现、培育、宣传身边好人、善行义举、党员先锋等先进典型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学习、弘扬先进典型精神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好人好事榜、善行义举榜、党员先锋榜”评选活动,现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这一基本内容,用先进人物的榜样力量引领社会风尚,用好人好事榜、善行义举榜、党员先锋榜宣扬好人好事、党员模范事迹,加强党员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荣誉意识,展示善行义举,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形成“人人做好人,好人做好事,好事就上榜,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示我院广大师生在深化文明创建、促进学院发展中的文明风采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评选对象

全院师生员工

三、入榜要求

面向院属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推选第一届“好人好事榜、善行义举榜、党员先锋榜”入选人物。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好人好事和善行义举,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好人好事榜、善行义举榜:

1.在扎实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社会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2.在创建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家属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3.在抢险救灾中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4.支持、理解、参与社会及学院重要工作、重大建设事迹突出的;

5.坚持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尊老爱幼、助困济难事迹突出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6.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重大贡献的;

7.在破除迷信、反对邪教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成效的;

8.体现高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理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活动中事迹突出的;

9.在其他方面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党员,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党员先锋榜:

1.党性观念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体现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共产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职业道德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纪律、规定及支部和个人承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3.服务水平高。一切以学院发展为中心,主动服务意识强,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群众满意度高。

4.工作质量优。积极开展工作,工作效率高,能结合学院建设、教学、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业务工作,争创一流业绩,完成工作成绩显著,效果突出。

5.岗位形象佳。爱岗敬业,具体良好的学风和团队精神,专业性强,服务优良,师生、同事关系和谐,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深受群众好评。

6.示范作用方面。能牢固树立起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群众中起表率作用,深受群众好评,成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的榜样。

对上榜人发放纪念证书,设立“好人好事榜”、“善行义举榜”、“党员先锋榜”档案,并通过多种渠道予以宣传,在入党、评先、干部选拔时优先考虑,原则上每季度公布一次上榜人名单事迹和展示有关图片。

四、活动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7年4月18日-4月25日)

1.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好人好事榜、善行义举榜、党员先锋榜”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曹志安

副组长:侯卫星

成 员:副院级领导及相关单位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宣部,刘福奎同志兼任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基层党组织、工会、团委相应成立评选活动小组,确保评选推荐活动科学、有序、公开、公正。

2.广泛动员

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活动方案,向全院公布评选和推荐办法等。各党基层组织、工会、团委要在师生员工中做好动员工作,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评选办法,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并认真部署安排推荐工作。对活动进行深入全面的报道。充分运用广播站、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和手段,多形式、多角度地向全院师生进行活动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事迹宣传阶段(2017年4月26日-5月2日)

各基层党组织、工会、团委要不断发现、积极推荐身边好人好事和感人事迹。在认真核实、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积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候选人。党委组宣部将收到的推荐候选人事迹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展现“好人好事、善行义举、党员先锋”的高尚品德和感人事迹。

(三)评选表彰阶段(2017年5月3日至5月12日)

1.投票评议

先由全体师生员工在各单位对参评对象进行投票评议。如果候选人数较多,或一轮投票结束后票数相同时,可采取多轮投票形式,最终评选出每一类候选人不超过3人(组)。

2.组织审核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全院产生的候选人进行进一步梳理、分类和审核,采用记名投票的形式产生最终当选者。

3.表彰奖励

在“五四”青年节前后举行 “好人好事榜、善行义举榜、党员先锋榜”先进模范表彰活动并颁发奖状。

五、工作要求

“好人好事榜”、“善行义举榜”、“党员先锋榜”是我院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和具体举措,各单位要深入发动全体师生广泛参与,依据评选要求挖掘推荐候选人,做好候选人具体事例的调查核实和把关工作,力求事迹感人、以小见大,用事实说话,有推广价值和示范引领作用。请各单位于5月2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推荐表(见附件)报学院党委组宣部A317,其中好人好事、善行义举均可以个人和集体形式报送,附件1和附件2可以通用。

联系人:田晓川、刘 淇

联系电话:5177603

邮箱:zxb6662@126.com

附件:1.永城职业学院第一届好人好事推荐表

2.永城职业学院第一届善行义举推荐表

3.永城职业学院第一届党员先锋推荐表

推荐表.rar

2017年4月18日